一般纳税人企业降为小规模
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降为小规模,不过需要满足相应条件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小规模企业的优势在于受到税务部门的监管较少,并且能够采用查定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进行纳税;而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机关对其监管也比较到位,且需要专业度较高的会计人员来处理账务。现在,不少一般纳税人企业想要降为小规模,但是由于要求条件限制,很多企业不满足要求。接下来,企常青财税为您详细介绍“一般人纳税人企业降为小规模”。
一、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二、一般纳税人企业降为小规模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2、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一份);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三、具体的办理流程:网上税务局——我要办事——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网上支撑平台。
上述内容就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降为小规模”的相关介绍,由于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因此,建议您委托专门的财务公司来办理。企常青是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平台,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等服务,在解决“一般纳税人企业降为小规模”的问题上有丰富的经验,如需我们为您办理,请及时咨询企常青在线客服或会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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