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CIT审计
- 企业服务 发布于 2020-03-03
- 分类: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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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年度CIT审计?为什么企业要做年度CIT审计?CIT审计的条件、时间材料及审计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企常青为您详细介绍。
年度CIT审计指的是年度企业所得税审计。企业所得税审计(CIT审计)是对企业是否依法按章计征所得税的审核、稽查。税务部门核定企业应交所得税,必须先审查核定其应税所得额,审查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的情况。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的条件是什么?
有以下几种情况要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审。
1、当年企业亏损10万以上
2、连续三年亏损
3、(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零售企业的税前扣除事项
4、企业赢利,以前年度亏损,要做所得税弥补亏损审计报告,这样可以弥补前五年内的亏损
以上是北京国税总局的要求,每年各区会有自己政策,如:海淀区、朝阳区不管企业亏损多少,都要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并向税务局提交审计报告。各地税务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是否需要税审,要咨询所在局专管员。
二、税审时间?什么时候做税审?
所得税审计和申报时间:1月-5月底,过期税务局会罚款;
按以往的经验越早越好,一是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时间都充裕。
三、什么鉴证机构可以出具税审报告?
在以前,税务师事务所每年要到国、地税报备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国税、地税备案的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出具所得税审计报告资格;
备案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所得税审计报告各区税务局都认可;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收费标准和审计报告的价格
事务所是按照被审企业当年的资产总额、收入、每月记帐凭证量、手工还是财务软件记帐综合评估报价,详细请咨询“深圳骆驼客”
五、企业所得税审计企业要准备什么资料?
企业所得税审计所需材料,详细请咨询“企常青会计老师”
六、税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流程
1、前期沟通,确定是否需要做、价格、时间等;
2、与税务师事务所签定业务约定书;
3、企业按税审资料清单准备好后,税务师下户审计;
4、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七、年度CIT审计主要审计哪几个方面?
1.收入总额真实性的审计。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之和,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债权资金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对企业收入总额真实性的检查,主要通过审阅有关的帐簿凭证,看其有无漏记、少记、错记的情况。对产品销售所取得的收入,审查其有无长期挂帐,不记“产品销售收入”帐户的情况;有无作价处理下脚料、废品、展品、样品及帐外物资等不入帐,作为“小金库”处理的情况;有无以物易物不记收入的情况;有无将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作业所取得的收入,不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帐户的情况。
2.成本费用准确性的审计。产品成本与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耗费和支出。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费用主要指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产品成本与费用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更是所得税会计审计的重点。
首先是对材料进行检查。看企业对购入材料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对企业在建工程以及福利部门等非生产单位领用的材料,是否挤入了生产成本;对发生的材料盘盈、盘亏,有无长期挂帐;有无随意削价或变相削价处理库存材料的情况;有无随意改变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人为调节生产成本的情况;有无将报废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的残料作为帐外物资不入帐,而转作“小金库”的现象等。
其次是对工资、奖金、补贴进行检查。查阅企业有无超标准发放工资的情况;有无将在建工程施工人员及医务人员的工资记入“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帐户的情况;有无将非生产人员的福利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的情况;有无虚列人员,多报出勤,多算加班,做假工资表和奖金补贴表,虚报冒领奖金补贴等情况。
第三是对期间费用的检查。看企业有无利用待摊和预提费用调整成本的情况;有无将应在营业外支出开支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列入期间费用的情况;有无超标准支付业务招待费的情况等。
3.产品销售成本的检查。产品销售成本是企业出售产品、商品过程中,计算出的产品、商品的全部成本,它是计算企业经营性成果的主要环节,也是企业所得税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这一内容的检查主要看企业完工产品入库,有无转移产品成本的现象;有无虚报产品盘亏数量、金额或少报产品盘盈的情况;产成品成本有无忽高忽低,人为多转或少转的情况;有无未实现销售,而提前结转成本的情况。
4.纳税调整合法性的检查。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的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有抵触的,应当依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目,应依据标准、范围进行扣除:
(1)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数额部分则不准扣除。
(2)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财政等部门规定计税工资标准扣除。
(3)企业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在年度应纳所得税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